根據《有機熱載體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中的規定,膨脹器的調節容積應不小于液相爐和管網系統中有機熱載體在工作溫度下因受熱膨脹而增加的容積的 1.3 倍。
有些設計人員直接選用導熱油爐廠家提供的成套設備,但由于導熱油爐廠家并不了解系統的情況,因此配套的膨脹槽容積普遍偏小,一般不超過 10m3。
而油品儲運系統中導熱油的容油量一般都超過 50m3,經計算膨脹槽的容積一般應在 10 m3以上。
膨脹槽容積過小,將導致膨脹槽的容積不能滿足導熱油的體積變化,尤其是在溫降較快時,導熱油體積很快縮小,如補油不及時,則會導致系統出現缺油的事故。